土耳其作家奧爾罕·帕慕克(Ferit Orhan Pamuk) ①在他的著作《天真與感傷的小說家》里提到了弗雷德里希·席勒(Friedrich Schiller) ②的一篇論文中曾將詩人分為兩類:天真的詩人和感傷的詩人。我想,是否也存在天真的攝影師和感傷的攝影師呢?天真的攝影師認為攝影不過是一段妙趣橫生的時空截取,他們時刻做好準備等待大自然的昭示,一張好照片的獲得在于冥冥之中的性情率
真,攝影師根本無需為之多想什么。而感傷的攝影師則往往內心坎坷不安,他們像個思想家一樣樂于花時間來辨析有關攝影的諸多原則性命題,關注應該用何種方法和技巧來表達創作主題。他們質疑自己感知到的一切事物,甚至質疑自己的感覺本身。他們會考慮許多教育的、倫理的與理智的原則。③這兩者之間的不同讓我想起了自己的變化,最開始接觸攝影時的天真簡單,在不經意的某一天的某一刻離我而去,再也找不回來了,當拿起相機開始感到沉重時,我想到了布列松的人生經歷,他在96 年的時間里保持著孩童般稚拙的創作激情,從一而終,他是怎么做到的?于是,我在書里專門通過攝影愛好者的故事來講述——時間其實并不會帶走攝影,漫長而富有成效的堅持反而帶來了攝影的本質。攝影愛好者們大都無意識地延續了快樂單純的攝影法則,他們帶著虔誠之心保持著低姿態,做好隨時與攝影不期而遇的準備,像一個等待感召的圣徒,而不是斗士。在學習攝影的過程中我曾與各式各樣的人相識,他們職業各異,年齡差異也很大,地域、文化、民族各不相同,但他們都不約而同地享受著攝影帶給他們的激情。我認識一位80 多歲才開始學習攝影的老人,為此他花了很大力氣并且極度認真,通過學習攝影,他還學會了電腦操作和后期制圖軟件,一切對于這位老人而言都是全新的,他帶著對攝影最簡單的感情為自己創造了一次返老還童般的時間之旅。這種勇氣和智慧是一份難能可貴的幸運,無論他拍得如何,這已是關乎攝影的行為。攝影影響了形形色色的人,人們在攝影里得到了不同的滿足和需要。就猶如在開篇提到的,我們到底愛著攝影的什么?或許正是愛著攝影的包容和多元。沒有人可以成為攝影的唯一權威,我很喜歡一個小故事,來自于諾貝爾物理學獎的獲得者美國科學家理查德·費曼(Richard P.Feyrman)的親身經歷,他說自己有一個畫家朋友曾拿著一朵漂亮的小花對他說:“看,這朵花多美啊,我,一個畫家能看到這花兒有多美,可是你,一個科學家,什么都來分析一番,就把它弄得索然無味了。”之后費曼的反駁讓人耳目一新,他說:“盡管我的審美可能沒有這位畫家朋友那么精致,但一朵花的美我還是能夠看到的,其實我看到的美要比他多得多,我能用科學家的眼光想象到花朵中的細胞,那些細胞也有一種美,不光在厘米的尺度上有美,在更小的尺度上也有美。”①費曼用類似小孩子般的幽默口吻道出了科學家也能和藝術家一樣從一個事物中獲得屬于他自己的審美體驗。這種審美體驗是非常獨特的,它為藝術拓展了更多領域的魅力。攝影同樣不是一類人的特權,從不同領域來解讀攝影不但不會讓攝影扭曲變形,相反會豐富攝影。每個人都有許許多多與攝影有關的故事,攝影在各個領域綻放,它絕不狹隘。通過攝影,人們得到了超越它的更多東西。在本書中我最喜歡澳大利亞探險攝影師弗蘭克·赫爾利的故事,這個故事讓我看到人類的精神意志在極端條件下所散發出的英雄般的美。我常常問自己,假如我是弗蘭克·赫爾利,在被圍困于南極冰川、生命極度垂危又毫無救援希望的條件下,是否還有勇氣和興致拿起手中的相機?弗蘭克·赫爾利坦然接受自己的命運,并帶著不可思議的純粹為攝影添加了只存在于虛構小說中的、極致的人文價值,而他的作品和他所遭受的逆境相比又是如此的平靜,毫無怨言的攝影畫面中個人的情感被他拋棄了,他謙卑地選擇將主角退讓給那個讓他痛不欲生、險些要了他性命的大自然。這并非是有關攝影的故事,而是一段生命的奇遇恰巧與攝影有關,弗蘭克·赫爾利的照片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在世間的各個地方都可以找到攝影,如果你能將自己看得微小一點兒,那么你就能看到攝影的偉大。從原點出發,再回到原點。有時候過多的思考是無意義的,它只能算是學習的過程,不是終點。沒有人生下來就會拍照,這個黑色的,冷冰冰的家伙曾讓喜歡它的人們嘗到了無盡的苦頭,曝光總不正確、構圖總不完美、控制總是失衡、拍攝效果總不盡如人意……認識攝影的道路上大部分是迷失而非驚艷,但很少有人因此而放棄攝影,我把這看成喜劇的魔力。喜劇,并非是對惹人哈哈大笑的事物的粗淺定義,任何懷抱希望并不求回報的傾注之力,任何積極正面并影響他人的感染力,任何天真爛漫的創作熱情都本分地詮釋了“喜劇”的內涵,攝影就是一出光的喜劇。它是人們仰望星空的求知欲望;是刨根問底試圖解開登月之謎的執著之心;是瑪麗蓮·夢露臉上無意識流露出的自我嘆息;是尼采在彌留之際展現出有別于上帝的人性回歸;是那個叫杰米·利文斯通的業余攝影師用生命構建出的一面貼滿寶麗萊作品的展覽墻;是《廊橋遺夢》里家庭主婦弗朗西斯卡存活下去的全部意義;是喬治·伊士曼為了發明干版攝影術在自家廚房里無數次的失敗實驗;是攝影師羅伯特·梅普勒索普自拍照片中那個骷髏頭手杖背后虛焦卻真實存在的平靜面龐……從這些人的故事里我找到了攝影,它們詮釋了攝影的內涵并真切地散播出攝影的正面力量,正是受到了這些人和事的影響,我最終在父親那張年輕時的照片里獲得了具體影像以外更為打動我的價值。美國華裔司法科學家李昌鈺博士曾提到他打高爾夫球的經歷,他覺得打高爾夫球對他搜查犯罪現場非常有幫助,因為每次打出去的球都會跑到樹林里,而樹林就像一個犯罪現場,當每次去尋找丟失的兩個球時,他總能找出六個。于是,他提出了犯罪現場調查員工作的核心原則:你必須具備更積極的態度,不要只到“沙坑”里去找高爾夫球,而應該到“樹林”里去尋找。我很喜歡這個無關攝影的提醒,而這,正是本書試圖做的事情,遠離“沙坑”,努力呈現一片看似與攝影無關的“樹林”,希望你能在這里找到曾經遺失的“高爾夫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