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賣淫案 少女陳艷走出收容所后
我們講述的,不僅僅是一個少女的“羅生門”,而是每個城市邊緣家庭的常態——沒有統一戶口、沒有體面的工作、沒有穩定的收入,甚至沒有公開確鑿的婚姻關系……
在深埋在地下的“灰色生態鏈”里,他們的生存如螻蟻般卑微,卻在努力尋找光明。
引子:
2009年3月16日晚上,16歲少女陳艷帶著一名王姓男子走進她的家,跟蹤而來的是王家橋派出所“抓嫖”的聯防隊員。當張安分和前夫生的兩個女兒走出鐵門,打算去吃燒烤,她們的世界從此被撕裂開來。八個聯防隊員抓走了那名男子,還有陳艷的父親劉仕華,養母張安分,張安分和前夫生的兩個女兒,和小女兒的干爹——40多歲的單身男人普恩父,他被打斷了兩條肋骨,兩個小女孩則被打成輕微傷。被制服的張安分跪在地上,聽到聯防隊員在她身后說,三男三女,正好。——這就是驚動全國的3.16“昆明小學生賣淫案”的發端。
之后的進展撲朔迷離,張安分和前夫生的兩個女兒以涉嫌賣淫被捕,但同年6月2日證實兩個女孩都是處女。7天后,警方認定劉仕華在鑒定結果中造假,賣淫的人也從妹妹變成了姐姐陳艷。
之后,陳艷在指控父親“容留賣淫”的證詞上簽了字。11月10日,“昆明少女疑似賣淫案”第一次開庭,被警察認為“賣淫”的陳艷拒絕了出庭為父親辯護。經過12小時的庭審,四位律師的無罪辯護,最終一審判決劉仕華以及其同居女人張安分“容留賣淫”罪成立,但因為“不構成嚴重社會危害”,免于刑事責任,被羈押在西山看守所已經半年的劉仕華,當庭釋放。而陳艷則被收容教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