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丹麥發起了一項關于建立同性伴侶注冊的議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注冊同性伴侶可以享受某些異性夫婦獨有的權利,如繼承,保險計劃,退休金,社會福利,所得稅減免,失業救濟。同樣,如果離婚,他們也有承擔贍養費的義務。1997年,丹麥國家教會(信義會)的主教投票承認同性伴侶關系。現在,同性伴侶也可以在教堂里舉行結婚典禮。從1999年開始,同性伴侶可以領養他們配偶的子女,但是還是不能領養伴侶關系以外的小孩。
全球9大Gay都 允許同性結婚的旅行地
來源:sohu 編輯:H
導讀:“gay"在英文里是同性戀的意思,所以無論男同性戀或是女同性戀,他們都可以說“I am gay!"。如今世界大同,各國法律條款都陸續出臺了同志婚姻合法化。任何國家的公民都可以去當地舉辦一場別開生面的同志婚禮或者和同性愛人旅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