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0%的男人早已經把財產轉移了
焦點3 調查顯示,在雙方提出離婚前,70~80%的男人早已經把財產轉移了。如今,是夫妻雙方在不離婚的情況下,也可以請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不久前土豆網CEO王微和妻子楊蕾的離婚案鬧得沸沸揚揚,王微離婚時把自己做成了“負資產”,楊蕾凈身出戶,卻迅速傳出土豆要上市的消息,楊蕾告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搞得土豆至今還沒能成功上市,還差點還產生了“土豆條款”(風投約束企業CEO的婚姻)。對女性來說,如何避免楊蕾曾經的窘境?
律師說法:經濟不斷發展,夫妻財產不再“單純”是錢或是看得見的物,兩個人共有股票、股份公司的股權甚至是知識產權等越來越多。法院是無法把公司的財產直接判給女方,因為和《公司法》相沖突,很可能涉及其他人的權益。也因為這種不健全,離婚前和離婚時,許多人窮其一生智慧,把財產轉移,或者干脆像王微,在賬面上把自己變成一個“負人”。那女人怎么辦?法院往往這么裁決:一是對男方在公司所占的份額按市價進行評估,然后折價,兌換成現金補償給女方;或在其他股東同意的情況下,讓女方直接當股東,占有男方應補償的份額。但在平時,怎么才能對婚姻中較大數目的財產的去向留個心眼?你必須參與投資,成為一個股東,哪怕只有1%的股份,你就享有了知情權,如果覺得賬有假,你就有權力到財務那兒查看;一旦對財務狀況發生了懷疑,可以啟動訴訟。